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细化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9     浏览次数:698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机制和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失信主体信用修复
        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因存在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其信用等级作降级后,在失信行为有效期内,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整改期限(整改期自失信行为认定之日起,一般失信行为3个月、较重失信行为6个月),通过积极整改并经认定合格后,逐级修复其信用等级。
        二、关于信用修复条件和审核程序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按照谁认定、谁验收,逐级修复的原则进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开展信用修复条件审核工作:
        (一)信用修复的条件:失信主体在规定的整改期内已对失信行为进行整改,并通过整改验收,该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自失信行为整改经相关认定部门验收通过之日起,半年内未再发生同类或更重失信行为;从业单位已建立健全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并承诺不再失信。
        (二)失信主体按照信用修复条件的要求,向失信行为认定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信用修复承诺书,整改验收通过材料,已建立健全的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其他说明材料(如有必要)。
        (三)信用修复整改验收。认定部门对失信主体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并逐级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三、信用修复方式
        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并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信用等级逐级修复,但最高仅能修复至A级,且修复后的信用分不得高于失信前的信用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降至B级的,可修复至A级信用分90分及暂定A级信用分85分(信用分值固定)。
        (二)降至C级的,可修复至B级信用分77.5分(信用分固定)。在失信行为有效期内,由C级修复至B级后,半年之内无一般失信行为及以上记录,经再次提出申请,可由B级修复至A级信用分90分或暂定A级信用分85分(信用分固定。若当年无项目参与季度履约考核,只能修复至暂A级,信用分85分)。

附件1.信用修复申请书

       2.信用修复承诺书

       3.信用修复报告


信用修复申请书填报说明

一、信用修复申请书
1.除另有说明外,申请表中栏目不得空缺;
2.表中整改验收部门是指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整改情况
1.被信用降级的失信行为完成整改情况;
2.本单位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情况。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信用修复承诺书;

2.本单位建立的信用管理制度相关材料;
5.其他说明材料(如有必要)。

附件2

信用修复承诺书

                日,我单位(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反了        被信用降级,给行业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再创诚信守信的良好形象,我单位已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并公开向行业及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原失信问题于            日已完成整改,并且未发生其他失信行为。申请对本单位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进行修复。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单位内部信用管理,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弘扬单位诚信文化,将信用责任、诚信文化落实融入每位员工工作中。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我单位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信用修复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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