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第二批公路水运工程 试验检测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1180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我省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交质管〔200811号)》等文件规定,省厅及有关市交通运输局对2023年第二批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评定的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审核。经综合评定,常州市恒正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扬州润达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通过现有试验检测等级评定,南京润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公路工程综合丙级,现将结果予以公示(结果附后)。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举报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3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向通过等级评定的申请人颁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联系方式:南京市升州路16D-301室,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邮编:210001,电话:025-52853224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23日